林甸院联络人大代表工作计划(2021年)
时间:2021-01-27
来源:林甸县人民检察院
作者:刘刚
编辑:张滨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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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:荣亚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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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最高检和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要求,按照市院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计划。
一、加强领导,明确分工,确保组织领导到位。制定联络工作方案,成立联络工作小组,由检察长担任组长、主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、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,下设联络工作办公室,由联络代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事宜。通过明确工作职责,细化工作内容,检察长负总责,副检察长分工负责的层级管理,逐层监督的工作格局,确保联络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二、完善措施,创新方法,拓宽联络工作渠道。活化代表参与检察工作内容与方式,让代表全方位立体化参与检察工作。通过广开思路、多措并举,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。在沿袭向人大汇报工作,邀请代表座谈、问卷调查等传统联系方式外,拓展邀请代表参与案件听证会,案件会商,扫黑除恶案件远程提讯,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勘查,专项检察开放日,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与院务管理等专项活动内容,实现代表参与检察工作全覆盖。在联络方式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,通过微信,政务微信,钉钉、龙剑网官网、公众号等新媒体联络方式,达到实时语音视频互联互动。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
三、联络代表工作量化管理,将联络代表工作常态化。 每 位联络人全年以见面的形式联络各级代表不少于两次,并向代表赠阅检察资料,其他联络方式每名代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,将联络代表工作常态化,让代表参与检察工作常态化。年终将联络人联络代表量化指数纳入目标考评管理,实现奖惩机制。
邀请到代表到院参加活动计划。第一季度邀请代表参加院务专项活动一次。第二季度组织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,召开一次征求意见会;第三季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;第四季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一次执法检查活动,保证联络工作取得实效。其它专项邀请活动随机邀请,全年邀请人大代表到院参加活动不少于10次。
省级代表张希发、王占江由检察长负责联系,全年以见面的形式不得少于2次,同时检察长负责联系市级代表中的处级代表,三位副检察长负责联系市级人大代表,县级人大代表由代表联系办公室负责联系,形成层级式联络方式,每次联系必需向代表赠阅检察资料,对辖区内的省市人大代表联络覆盖面达到100%。
四、对代表进行分类管理,形成更为专业化的体外监督模式。对代表按法律类、行政管理类、党建类、社会类进行分类,按照分类进行邀请参与案件听证会、院务行政管理、党建工作、扫黑除恶、公益诉讼、脱贫攻坚等专项活动,邀请全部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。发挥代表的个人专业特长,使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更为专业化,代表参与检察工作的效率最大化。
五、畅通代表建议提案答复绿色通道。实行代表建议提案检察长垂直管理,表联络办公室收到代表建议提案后代第一时间向检察长汇报,检察长全程督办建议提案的调查核实及落实情况,并由检察长向代表当面回复反馈。
六、落实责任,注重监督,提高人大代表满意率。严格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制度,联络工作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,按照工作要求,认真完成联络任务。小组成员要每季要及时完成联络任务,并将联络情况以书面、照片、录音等形式报给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和市检察院进行备案。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要将院内重要活动、决策等信息及时反馈给人大代表,对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建议或来电来信进行登记保管,并向工作小组及时汇报。实行日常督办,季度检查、半年汇总,年终总结,将代表联络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中,确保联络工作的得到充分开展,有效执行。
一、加强领导,明确分工,确保组织领导到位。制定联络工作方案,成立联络工作小组,由检察长担任组长、主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、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,下设联络工作办公室,由联络代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事宜。通过明确工作职责,细化工作内容,检察长负总责,副检察长分工负责的层级管理,逐层监督的工作格局,确保联络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二、完善措施,创新方法,拓宽联络工作渠道。活化代表参与检察工作内容与方式,让代表全方位立体化参与检察工作。通过广开思路、多措并举,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。在沿袭向人大汇报工作,邀请代表座谈、问卷调查等传统联系方式外,拓展邀请代表参与案件听证会,案件会商,扫黑除恶案件远程提讯,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勘查,专项检察开放日,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与院务管理等专项活动内容,实现代表参与检察工作全覆盖。在联络方式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,通过微信,政务微信,钉钉、龙剑网官网、公众号等新媒体联络方式,达到实时语音视频互联互动。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
三、联络代表工作量化管理,将联络代表工作常态化。 每 位联络人全年以见面的形式联络各级代表不少于两次,并向代表赠阅检察资料,其他联络方式每名代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,将联络代表工作常态化,让代表参与检察工作常态化。年终将联络人联络代表量化指数纳入目标考评管理,实现奖惩机制。
邀请到代表到院参加活动计划。第一季度邀请代表参加院务专项活动一次。第二季度组织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,召开一次征求意见会;第三季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;第四季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一次执法检查活动,保证联络工作取得实效。其它专项邀请活动随机邀请,全年邀请人大代表到院参加活动不少于10次。
省级代表张希发、王占江由检察长负责联系,全年以见面的形式不得少于2次,同时检察长负责联系市级代表中的处级代表,三位副检察长负责联系市级人大代表,县级人大代表由代表联系办公室负责联系,形成层级式联络方式,每次联系必需向代表赠阅检察资料,对辖区内的省市人大代表联络覆盖面达到100%。
四、对代表进行分类管理,形成更为专业化的体外监督模式。对代表按法律类、行政管理类、党建类、社会类进行分类,按照分类进行邀请参与案件听证会、院务行政管理、党建工作、扫黑除恶、公益诉讼、脱贫攻坚等专项活动,邀请全部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。发挥代表的个人专业特长,使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更为专业化,代表参与检察工作的效率最大化。
五、畅通代表建议提案答复绿色通道。实行代表建议提案检察长垂直管理,表联络办公室收到代表建议提案后代第一时间向检察长汇报,检察长全程督办建议提案的调查核实及落实情况,并由检察长向代表当面回复反馈。
六、落实责任,注重监督,提高人大代表满意率。严格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制度,联络工作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,按照工作要求,认真完成联络任务。小组成员要每季要及时完成联络任务,并将联络情况以书面、照片、录音等形式报给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和市检察院进行备案。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要将院内重要活动、决策等信息及时反馈给人大代表,对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建议或来电来信进行登记保管,并向工作小组及时汇报。实行日常督办,季度检查、半年汇总,年终总结,将代表联络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中,确保联络工作的得到充分开展,有效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