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日报》专访应勇:深化中国—东盟检察合作 携手应对腐败洗钱新挑战
时间:2025-09-24
来源:最高人民检察院
编辑:刘洋
录入:刘洋
审核:张滨龙
第十五届中国—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9月23日在香港召开。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会前接受《中国日报》专访时表示,面对数字时代跨国犯罪和新型犯罪带来的新挑战,中国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与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的务实合作,以惩治腐败和打击跨境洗钱为重点,共同筑牢区域安全法治屏障。
作为中国—东盟框架下重要的区域性多边检察合作机制,总检察长会议自2004年创立以来,始终紧扣区域安全最紧迫的挑战,会议主题随犯罪形态演变而动态调整——从早期聚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、恐怖主义、毒品犯罪和人口贩运,逐步扩展到打击走私犯罪、反腐败追逃追赃等领域,近年来更将跨国电信网络诈骗、网络赌博、金融犯罪和洗钱犯罪等新型犯罪纳入重要议程。本届会议以“数字时代打击洗钱、腐败犯罪及资金追缴”为主题,正是这一合作脉络的延续与深化。“会议主题的变迁,反映了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不断深化司法检察合作,以及共同应对跨国犯罪和新型犯罪的发展历程。但不论主题如何变化,都是为了回应维护区域安全最迫切的需求。”应勇强调。
腐败与洗钱是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共同打击的重点犯罪领域,两类犯罪往往相互交织,形成“以腐生洗、以洗护腐”的恶性循环。腐败所得常通过洗钱手段掩饰、转移,而洗钱活动又为腐败行为提供资金流转通道,严重破坏经济秩序与社会公平。
作为惩治腐败犯罪的重要职能部门,中国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。应勇透露,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,全国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各类职务犯罪3.9万余人,其中金融、能源、国企、基建等重点领域腐败犯罪8050人;针对“影子股东”“虚假投资”“期权腐败”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,检察机关协同相关部门强化整治。在行贿犯罪治理方面,持续落实“受贿行贿一起查”,突出对巨额行贿、多次行贿或向多人行贿的惩治,依法起诉行贿犯罪4698人,形成强大震慑。此外,检察机关通过发布金融、粮食购销、矿产资源等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,推动行业警示教育与制度完善;协同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,2024年对12名逃匿、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,依法公诉外逃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,并核准追诉外逃27年的屈健玲贪污案。
“当前,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迭代升级,洗钱犯罪呈现出手段不断翻新、跨境洗钱日趋多发、洗钱犯罪与其他犯罪关联交织等新的趋势特点,对打击治理带来新的挑战。”应勇对记者说。例如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拟币匿名性、兑换快、难溯源等特点,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实现资金的非法转移和兑换,更具隐匿性、迷惑性、复杂性。又如,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等渠道,将资金转移到境外账户,逃避监管追查。再如,洗钱犯罪与毒品犯罪、有组织犯罪、金融犯罪、腐败犯罪等上游犯罪相互交织,严重破坏监管秩序,危害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针对这些挑战,中国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构建了全链条打击体系。据应勇介绍,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省级检察院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专项工作;联合有关执法司法部门出台司法解释,明确地下钱庄、虚拟资产交易等洗钱情形的法律适用标准,完善执法司法办案范,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以洗钱罪起诉案件数年均增长超11%。同时,自2022年起,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人民银行、公安部等部门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,今年再度延期一年。行动中,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、信息共享、监测预警等环节深度协作,形成合力。
“中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,派员参加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(FATF)等国际组织会议,参与国际规则制定,不断加强跨境交流合作,推动联合打击跨境洗钱犯罪。”他补充说道。此外,中国检察机关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,提升公众对洗钱行为的辨识能力,营造全民参与的反洗钱氛围。
应勇表示,中国检察机关将充分运用中国—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,围绕惩治腐败和洗钱犯罪深化交流互鉴,加强务实合作,为区域社会稳定与繁荣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中国—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,是中国—东盟框架下一项重要会议机制,是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起成立的区域性多边检察合作机制。该会议机制的创立,源于各方共同应对区域安全挑战、深化司法合作的现实需要。机制自创立以来成效显著:通过发布联合声明及签署双边合作文件,明确跨国犯罪重点打击领域,细化跨境调查取证、证据转换、司法文书送达等协作流程;依托位于广西南宁的中国—东盟成员国检察官培训基地,组织专业培训与经验交流,持续提升检察官队伍专业能力,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