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赵洪艳同志任职决定
时间:2021-08-22
来源:林甸县人民检察院
编辑:张滨龙
录入:刘洋
审核:荣亚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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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20日,经林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:
任命:
赵洪艳同志为林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任命:
赵洪艳同志为林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