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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

时间:2023-04-13

来源:林甸县人民检察院

编辑:张滨龙

录入:刘洋

审核:王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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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,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,规范司法办案行为,促进公正司法,不断加强自身建设,提升检察工作品质,为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公开如下:
  一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情况
  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0人,不捕13人,不捕率为56.52%;决定起诉37人,决定不起诉5人,不诉率为11.9%。
  二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
 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100%;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%;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%。
  三、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
 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(撤案)28件;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件,纠正19件,采纳率为100%;提出抗诉案件0件;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,纠正2件,采纳率为100%。
  四、刑事执行检察情况
 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件,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,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件。
  五、民事检察监督情况
 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,法院采纳11件,采纳率100%;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,法院采纳12件,采纳率100%;支持起诉案件73件。
  六、行政检察监督情况
  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,法院采纳4件,采纳率100%。
  七、公益诉讼检察情况
 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。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0件,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件;诉前检察建议19件。
  八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情况
  开展法治巡讲10次。
  九、控告申诉检察情况
  接收群众信访2件 。
  十、其他工作情况
 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85件;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3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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